为加强阿克苏地区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规范定价行为,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8〕506号)的有关规定,阿克苏地区决定授权各县(市)开展天然气价格核定前的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本次天然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由各县(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实施,阿克苏地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县(市)成本监审相关业务,并适时进行实地监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严格定价成本审核。从严制定主要成本指标审核标准,严格界定管道天然气配气环节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项目。
对燃气经营企业拒绝提供成本监审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不完整提供资料的,将中止成本监审,按照从低原则核定成本,并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文章来源:阿克苏地区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