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继《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综合社会福利院》颁布实施以来,公共管理设施的又一部建设标准。这一系列建设标准的实施,对于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功能内容、设备配备,提高公共管理设施建设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标准》填补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区建设标准的空白,为我委今后做好该领域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