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增补申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我区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阿勒泰5地州34个县被纳入支持范围,我委会同旅发委组织相关地州申报了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拟上报国家申请纳入“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储备库。现将拟增补申报的79个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7月4日—7月6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委员会。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如需保密,请说明。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增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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